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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周丽婷/王智勇
2月9日,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,撤销虎娃(化名)生父王某敏的监护人资格,指定邢台市社会福利院为监护人。这是河北省首例由检察机关支持妇联起诉,并判决撤销生父监护人资格,指定由社会福利机构担任未成年人监护人案。
图为福利院的工作人员抱过虎娃
当天上午,邢台市社会福利院门口聚集很多人,他们来自邢台市和襄都区法院、检察院、民政局、妇联和市人民医院等单位。襄都区法院现场送达民事判决书,判决撤销王某敏为虎娃监护人的资格,指定邢台市社会福利院为新监护人,判决是终审判决。福利院的工作人员抱过虎娃,人们深情地与娃娃告别,法律将一个温暖的“新家”赋予了这个不幸的小生命。
虎娃虽然不满一岁,但经历波折。去年3月,虎娃一出生便被生父王某敏遗弃到市区内一路边小花园内。有人发现婴儿后报警,民警将婴儿送到邢台市人民医院救治,取名虎娃。因生母在其出生半个月后病情加重去世,民警找到了虎娃的父亲。作为虎娃的法定监护人,王某敏涉嫌遗弃罪。去年9月,邢台市襄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,法院判决王某敏犯遗弃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二年。
王某敏自虎娃出生至今一直未履行过监护职责,虎娃在医院“住院”300多天,一直由邢台市人民医院妇产科医护人员临时照看。按照民法典规定,未成年人监护人可以在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兄姐中按顺序担任。虎娃祖父母均已不在世,外祖父母已年迈,生活仅能自理;姐姐目前在读大学,靠打工维持自己生活和学业;哥哥系未成年人,均没有监护能力。虎娃快满一周岁了,正是身心发育最关键的时期,医院环境非常不利于虎娃的身心健康成长。为了维护虎娃的合法权益,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,后经邢台市妇联与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、邢台市人民检察院、邢台市民政局等部门多次商讨,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,今年2月初,由邢台市襄都区人民检察院支持区妇女联合会提出申请,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王某敏监护人资格,并指定邢台市社会福利院为监护人。法院审理认为,王某敏遗弃未成年子女,不履行监护职责,已不适合继续担任虎娃的监护人,于是作出了上述判决。
襄都区法院院长范卫青表示,不断加大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,积极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是全社会的职责使命,祝愿虎娃今后的生活能够幸福快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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